2013年12月16日 星期一

【專欄】銀行報閥集團為何反對立院修法調降法定利率限額?

近期立法院準備修民法第二百零五條,將法定年年利率上限從廿%降為十六%,很奇特的是,自居「第四權」的媒體居然反對聲音價聲大響,遠超過贊同之方。反對的意見,標準的「說帖」是從需借貸者更加貸款無門來演繹,也有從「勵志」觀點,謂銀行高循環利率可讓卡債族「置之死地而後生」,或培養收支平衡承擔責任•••••。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各家銀行財團基於本位主義固然反對,連應為社會良心主持公道的各大報,也多持負面意見,法定利率上限真的是「正確」的不能更動,或者只是既得利益者的巧言辯辭?從此次立院欲修正利率上限所引發的「主流」反應來看,台灣還真是接近「率獸食人」的偽人道社會主義的樂園!

我們先從民法二百零五條等立法目的「防止重利盤剝,保護經濟弱者」來看,法定利率上限不但有立法必要,且要適當合宜,禁止「巧取利益」。如依一些報紙的特稿、短評所倡言:「降低法定利率上限會導致借貸無門」,這些理由實太偏於經濟優勢者立場,也誇大利率影響借貸供需彈性。撇開理論不談,那麼不就應該提高法定利率數成或加倍,銀行就可為經濟弱勢者廣開大門?於是以後就不再有吃人不吐骨頭的暴利兼暴力地下錢莊了,要政府立法特許銀行做什麼?要倡言利率完全由市場供需決定論,這個國家還能成為民生主義國家?就目前台灣卅多家公民營銀行,大概只有五家的信用卡是以較高接近廿%循環利率來運作,其他多是十%左右。如降為十六%,基於市場競爭調節原理,應不會因而導致這五家銀行走「不發卡」的死路,連金管會主委都不諱言在注意有無銀行藉廿%為護身符謀暴利,可見一斑。但奇怪的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監」,並不見公民營業者出來講道理反對調降,倒是一些平常高舉維護公平正義的媒體,急著跳出來疾呼「不可」,「幫閒」也幫過了頭,還是甘為馬前卒做打手,顧不得護航姿態的美醜如何?

例如有倡言者降利率謂,立法院要修法降利率上限是「自以為慈悲的殘忍」,這頂帽子戴下去,任誰都難以辯駁。也有謂廣大卡債族是未能謹慎理財的「失能媽寶」,若降利率,會讓卡債族失去陪養收支平衡與承擔責任的機會,此言實已盡「詭辯」能事之極致,此某人如欲從勵志焠煉角度來看利率,那他應該向利率動輒數百%甚至上千%的地下錢莊借錢,包準他九成九慘遭「男盜女娼」甚至燒炭自殺的慘劇,才真的有自以為傲「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氣魄?須知,卡債族固有部分是沒養成「量入為出」的好習慣,但也有不少是外在條件不堪所致,人生所謂有時月瞑有時星光,債務人不見得都是只能被講風涼話的「媽寶」,許多是非惡意和過失的經濟弱勢者,卡債或許是無路可走的「爛田準路」,也是一種向上掙扎的過程。高法定利率上限只會助長「盤剝」,而不會也不宜是所謂良好的「焠鍊」工具。許多無良銀行業者,盤剝時吃肉喝血不吐骨頭,卻大把大把從後門輸送給「有辦法的人」,正合了俗諺所說:取之盡錙銖,用之如泥沙,例如政府對薪資階級的所得稅不就如錙銖必較,貪污或政策買票,一下子數十、數百億,比泥沙不如?

銀行是國家的特許行業,雖然不是救濟院,但也不應是特許的「當鋪」,更不應是「吸血鬼」式的地上錢莊。銀行只是想辦法從借貸者盡量剝削利息的冷冰冰機構和成員嗎?沒有雙向和顧客「互相」的互惠的義理嗎?日劇「半澤直樹」能創下本世紀收視最夯紀錄,某種程度上反映了銀行和顧客間不應是「零和遊戲」的對立雙方,也可以是「相濡以沫」的關係。但現今台灣的銀行呢?對「帝寶」可以貸款百分之九十九,對積蓄十數年存款六十萬卻不幸買到法拍「凶宅」的家親媽媽,一毛錢不借。不談大掏空數十億、數百億的拿全民的錢去填喪盡天良的非法勾當,光是一個劉政鴻、劉政池家族不費什麼力氣就能從農民銀行三度搬走共一、二億元,絕大部分都變成呆帳「免還」,卻獅子大開口七億七千萬賣「七七行館」,劉大爺的縣長還是照樣幹的虎虎生風!對照今日的政風糜爛如此,竟令人想念起「如果蔣經國在的時候,如何如何••••」。一個活生生七百多萬票人民直選出來的馬英九,比不過由沒代表性老國代所選出的蔣經國,羞也不羞?

 民法關於法定最高利率限額,訂於民國二十多年的行憲前,是進步的立法,當時都知道要用國家的力量「禁止盤剝」和「巧取利益」,來維護經濟弱勢者的基本權益。立法之初當時利率已難考,然不太可能如今日之極低利率(目前某種時段的某些情況是所謂零利率)。立法院修正降低法定利率限額,是「與時俱進」的作為,絶對不是「自以為慈悲的殘忍」,也不是在鼓勵製造「媽寶」,俗話說:「飽漢不知餓漢飢」,倡言用高利率限額來「淬勵心志」的銀行「寫手」們,半夜捫心自問,真能安心入眠?

回到現實面來探討,要降低法定利率限額,其實就像是軍公教十八%的利息一樣,很難過既得利益這一關。十八%訂定當時有其時代背景,時為民國七十年稍前,銀行定存年利率約八%。筆者家父為國小教師四十年退休,薪俸已達最高峰,所領退休金全部存台銀,享有十八%優厚利率,每月可領一萬八千多元的利息做家用,但難稱「好康」,誰知銀行利率每況愈下,家父仍照舊支領同樣利息,卻多揹負了「特權」之名,其實他老人家去世之時,所月領一萬八千多元,比現在勞保月退俸二萬餘元還要少,更不要說和目前軍公教月退俸動輒六、七萬元之多相比了。關鍵在於國民黨執政和掌握立院多數時,花鉅資綁軍公教的樁,十八%紋風不動,謂之「信賴保護原則」,存款額卻可大增,直到現在依然如此,這不就是活生生的高利率「盤剝國庫」例子嗎?何況十八%尚無任何法律可依據,但國民黨就是要買票買到底,誰奈我何?連當年曾主導大幅增加優惠存款額的「始作俑者」關中,到現在都覺得當年太過分了,但既得利益團體勢力之龐大,關中也只能兩手一攤,能做什麼矯枉之為?至於國家財政會倒?笑話,馬英九還在中常會提倡多借錢,誰怕歐豬?冰島、西班牙、義大利誰倒了?曾經是「錢淹腳目」的台灣怎麼會倒,橫豎還有馬英九的「老大哥」可以靠,不必吃香蕉皮啦,「祖國」會救濟救濟「同胞」的。

務實而言,立法院修七、八十年前所訂的二十%法定利率限額,只有對高利貸盤剝者有影響,(但對軍公教十八%能否有抑制作用?倒是值得特為注意,若有,當更用力支持立院無心插柳柳成蔭的作為),對正派經營銀行並無不利,這也是立法院不分黨派色彩所應共同樂觀其成共同努力推動的,不要被一些歪道邪風之詖詞所惑。長久以來,或有人謂國會和媒體都是「社會之害」,周處除三害,最主要要正自己,立法院和諸媒體,能不勉力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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