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國會否決不信任案後的聲明
立法院長王金平及柯建銘的司法關說案, 和特偵組濫權監聽至今已演變為嚴重的政治事件, 為了表達對閣揆違反權力分立原則的不滿, 在野黨聯合提起不信任案,在等待表決不信任案的48小時之內, 屢見執政黨批評倒閣將造成社會動盪, 最後在執政黨對其立委以黨紀處分的威嚇下,15日表決時以45: 67遭到封殺。對此,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聲明如下:
一、倒閣是立法權制衡行政權的正常憲政手段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長應向國會負責, 且可對其提出不信案。 一般憲法學者皆將不信任案視作追究集體的責任政治, 只要對行政院長不滿或政策失當或認為能力不足, 皆可依規定提出倒閣,不需有特定的理由,更是憲政中正常的手段。 而根據最新民調顯示,江宜樺院長的施政滿意度只有15.8%, 而作為其權力正當性來源的馬英九總統更只有13.7%。 足以顯示,人民相當不滿行政團隊的執政, 因而作為制衡行政的立法院提出不信任案並無不當。
二、立法院應依憲法讓議事順利運作
在不信任案投票遭到否決的情況下, 在野黨應依憲法讓議事順利運作, 並透過總質詢追究江宜樺院長究竟有無違法失職之處。
三、呼籲朝野政黨切莫凌駕民意
本次不信任案投票民進黨普遍指責國民黨「黨意凌駕民意」, 但揆諸陳水扁總統執政時期,民進黨也屢發生以「黨紀處分」 強力介入立委行使權力的狀況。 公督盟呼籲朝野政黨應立即修改相關規定, 保障其政黨立委能夠獨立行使職權。同時, 朝野政黨更應該優先推動修改選罷法,降低罷免門檻, 若有任何立委背離民意、違反利益迴避或阻撓公益政策的推動, 人民可充分發揮罷免權。
四、立委不該成為政黨的投票部隊
台灣在威權統治時期黨國不分, 民主化後由於主要政黨皆為剛性政黨之故, 當出現重大爭議的議題時,仍然時常發生政黨以「黨紀處分」 強力介入立委行使權力的狀況。本該向其選民負責的立委, 卻淪為向政黨或黨主席負責,成為投票部隊。 以本次不信任案投票來說,已成為藍綠政黨投票對決, 究竟是否能終於呈現民意,殊堪質疑。另一方面, 當此重大的政治事件,應當是所有立委都應具體表態立場, 但政黨強力介入的結果, 立委容易躲在政黨立場下以逃避其個人立場。
五、呼籲朝野政黨儘速處理司法關說案並推動相關修法
濫權監聽固為法律所不容許,司法關說同樣也不為人民所接受。 至今,王金平仍未自請調查,甚至也沒有立委提案移送紀律委員會。 而在柯建銘未接受紀律委員會調查,釐清關說真相前, 質詢黃世銘似有違反利益迴避之嫌。甚至, 馬總統若有任何違法之處,都應該依法追究。因此, 民進黨應利用其紀律委員會連續三個月的輪值召委, 儘速處理司法關說案,並推動紀律委員會主動調查權、 以及會議全程公開轉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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